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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至23日,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臺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在北京舉行磋商,這是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在監管合作機制下舉行的第二次磋商,標誌著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又向前邁出重要一步,為兩岸銀行業的審慎經營和銀行體系的穩定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自今年4月舉行首次磋商以來,不斷加強經驗交流和資訊共用,促進兩岸金融往來的良性互動發展。近期,大陸方面批准了永豐商業銀行、臺灣工業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等3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批准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2家台資銀行在大陸籌建分行。
本次磋商期間,雙方重點就進一步完善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機制、促進銀行業開放等議題交換了意見。雙方建議,面對複雜多變的全球金融環境,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應攜手同心,加強交流與合作,共同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與發展,促進銀行業穩健運營。雙方一致認為,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機制自建立以來,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進行了廣泛深入的交流與協商,取得了積極有效的成果。在下一階段,雙方可總結協商經驗,進一步完善監管合作機制。
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還就兩岸宏觀經濟金融發展最新情況、進一步推動兩岸銀行業機構互動交流、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和加強消費者保護等議題進行了交流。本次磋商氣氛友好、開放,通過深入坦誠的交流,雙方增強了互信,取得了共識,磋商活動取得了圓滿成功。
(大陸國研網專供)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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